供应商拥有库存(VOI:vendorowned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VMI:vendormanagedinventory)、联合管理库存(JMI:jointlymanagedinventory)三种。
近年来,随着“协同规划预测与补货(CPFR)”思想的发展,供应链环境下库存控制策略也取得了质的突破,减少了供应链上下游的中间库存,增强了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并已经在很多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总体来讲,近些年应用较多的供应链下库存控制策略有:供应商拥有库存(VOI:vendorowned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VMI:vendormanagedinventory)、联合管理库存(JMI:jointlymanagedinventory)三种。这三种的一个共性就是,库存控制策略打破了企业界限,致力于降低、甚至消灭供应链上的中间库存,提高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乃至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如下两张图对比显示了“供应链环境下库存控制策略”相比“传统库存控制策略”,是如何减少中间库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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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根据战略、产品与服务的要求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库存控制策略,同时一个企业也可能同时采取多种供应链下的库存控制策略,甚至每种库存控制策略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下面,我们就对这三种供应链下库存控制策略进行全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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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拥有库存(VOI)
站在下游企业的角度,用大白话来解释,VOI就是供应商的东西放在企业里来使用,等企业使用后,再给供应商做结算,在流通领域此种方式也称为“寄售”;站在下游企业的角度,此种方式也称为“代管”。VOI对于供应链的贡献,有点儿歪打正着,本来是供应商为了多卖货,而把货物先放在上游企业,供其生产之用,它反而推动了供应链模式的变革,减少了中间库存,增强了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VOI这种方式一般出现在实力悬殊较大的两个企业之间,一般供应链的下游企业为两者中的核心企业,某些汽配企业、整车制造企业、家用电器企业等便采用了这种库存控制策略。
从供应链的角度讲,VOI有明显的优点。对于下游企业来讲,提高了供应商的供货及时率,基本为%;提高了存货周转率,减少了库存资金占用;同时,对供应商群的稳定与提高服务反应速度等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供应商来讲,清楚了在售产品的库存状况,使销售预测与计划的制定有了准确的依据;可以稳定客户群,增加销售额,降低物流成本,增加与客户的互动深度及配合紧密度,及时了解市场发展动向等。
虽然VOI比传统的库存控制策略有明显的优点,但是它也有诸多局限性。首先,VOI方式没有约束下游企业必须把计划信息必须共享给供应商;导致双方销售、生产计划信息共享有限,供应链上的库存成本降低有限,可能仅实现库存成本从一个企业转嫁到另一个企业,导致“羊毛出在羊身上”,供应商通过提高单价的形式,最终还是让下游企业埋了单。其次,VOI物料的管理职责落实难度大,物料丢失风险高,加大了供应商的库存管理难度。再次,这种基于地位与契约不对等的库存控制方式,一般会拉长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周期。
综合来讲,VOI比传统的库存控制策略有了很大的进步,它是一种实质的突破,它不再孤立的站在一个企业内部考虑库存控制,已经站在供应链的角度考虑企业间的协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间的中间库存,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成本,符合企业间“双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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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库存(VMI)
VMI是VOI的演化,它与VOI的主要区别是:它侧重强调补货模式的变革,一般以契约的形式规定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与计划协同;而VOI着重强调财务结算的变化,着重在使用后物权的转移与结算,企业间信息的共享与协同更像是“副产品”。而且,VMI的形式丰富,不但供应链下游企业可以为核心企业,而且供应链上游企业也可以为核心企业,也可以引入第三方物流。在实际运用中,VOI与VMI有很多融合,因为二者的优势可以结合起来,计划协同的同时,又可以采用使用后物权转移。所以,在实践中,并没有把两者进行严格的区分,企业会从实用角度,进行灵活选择。
在实现形式方面,以制造企业为核心的VMI一般有三种。
其一、“供应商——制造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制造商选择一些核心供应商,给其提供仓库,或供应商租用仓库,根据双方合作程度与协议,供应商再决定是否派驻仓库管理人员。制造商定期把销售预测、销售计划、生产排产计划等信息滚动的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制造商的生产安排自动向仓库补货,甚至直送制造商车间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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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供应商——第三方物流——制造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引入了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仓储管理。根据三方之间的合约,有些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承担仓储服务的同时,也承担分拣、配送等服务。这种方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对多个供应商和多个制造商提供服务,以发挥规模优势、服务优势。此种模式中,第三方物流就像网络中的集线器,所以这种模式也称为:VMI-HUB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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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制造商—分销商”模式,此种方式中,制造企业是做为供应链中的上游企业出现的。服装分销、汽车分销业务一般是采用的这种模式。比如:汽车分销业务中,汽车制造厂商一般建立区域仓储物流中心,由区域销售中心直接管辖,要求4S店直接面对区域经销中心,自己不能单独在储备大量存货。此种方式,不但使汽车厂商准确掌握在售库存,而且能够有效避免产品倒挂销售、跨区串货等情况。
(双击图片可放大查看)其实,在家乐福、沃尔玛等零售企业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中,也同样存在上述三种VMI方式。并且,他们的形式更加灵活、复杂。比如:在补货体系之外,又增加“入场费、上架费、促销配合”等条件,把供应链与营销进行了更紧密的结合。
以制造企业为核心的VMI的财务结算方式
VMI的物权转移,比VOI灵活。一般有使用后结算、入VMI库即结算两种方式。使用后结算的方式,相当于VOI与VMI的结合,它使用了VMI的补货计划方式,使用了VOI的结算方式。入VMI库即结算,相当于传统结算与VMI补货方式的结合,它主要为利用VMI的快速交货与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优势。
相对于传统库存控制方式与VOI,VMI有如下优势:
首先,它打破了传统的先产生订单再进行补货的供应模式,它以实际订单或预测的需求滚动传给上游企业做为补货依据。它把每个企业的“独立需求”,转化为了跨企业的“相关需求”。因此,它减少了多方预测而导致的需求重复,减弱了需求信息从供应链下游向上游传递过程中的放大和扭曲,大大降低了“牛鞭效应”的影响。
其次,它把传统的各自为*的库存管理方式,转化为以核心制造企业为中心的库存控制方式,使供应链的库存层次简化。
再次,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VMI,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供应链上的物流及仓储成本,甚至可以优化配送线路。同时,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专业服务,可以使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发挥制造专长,减少物流配送的精力。
VMI与VOI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然有不少局限性。
首先,它是建立在“权责倒置”的基础之上的“决策代理”模式,它把下游企业的库存决策权代理给供应商,由供应商代理下游企业去行使库存管理的决策权。可以说,下游企业把VMI物料管理责任基本全部甩给供应商,而不是责任共担,使整个供应链上的成本降低与信息共享没有全面的机制保障。
其次,VMI需要供应链双方有相当的信任基础,而恰恰在目前供需双方处在买卖关系的利益博弈下很难实现。同时,在没有机制保障的前提下,担心向竞争对手泄密的原因,下游企业不愿把自己的仓库库存与计划信息共享给供应商。
再次,对于采购价格波动大,需求波动大的物料,进行VMI管理有很大的挑战。比如:采购价格波动大时,下游企业乐意先储备大量物料,以应付价格上涨的风险。相信,诸如此类的问题,企业间会通过制度与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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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管理库存(JMI)
鉴于VMI是建立在“权责倒置”下“决策代理”式的库存控制策略,侧重强调了风险的转嫁。所以,它与供应链总成本降低的宗旨还有些偏差。因此,随着企业间战略合作的深入,基于“责任共担、计划协同”模式的联合管理库存(JMI)方式应运而生。JMI是基于协调中心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权利、责任、风险共担的库存管理策略,JMI强调的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库存管理计划,相互协调,从供应链的角度保持相邻节点企业间需求预测的一致性,体现了供应链企业间互惠互利和合作的关系,注重供应管理的无缝化整合和战略联盟关系的有效开发与维护,它是对VMI的优化。
因为JMI基本涵盖了VMI的所有的优点,所以我就重点阐述JMI与VMI的不同,它也是JMI相对于VMI的优点。首先,JMI在机制上更加重视库存责任与权力在供需双方之间进行分担和平衡。其次,JMI在机制上强调供需双方共享需求与计划信息。再次,JMI管理方式下库存管理不再是各自为*的独立运作过程,而是供需连接的纽带和协调中心。总体来说,JMI可以给企业库存管理带来信息、成本、物流及战略联盟等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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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作模式上,JMI在供应链中也有一个核心企业,围绕核心企业建立线型或网状型的供应链网络,它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比重更大。在更注重服务的今天,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JMI甚至引入了第四方物流。同时,只送车间工位的补货比重也更大。在财务结算上,契约形式更加复杂,不在仅仅强调物权的转移,而是与新产品联合开发、共享信息系统、联合建立产业园区等形式结合在了一起,从战略的高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