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曾在苏州某软件公司工作的小莉(化名)向上游新闻记者爆料称,她因为在职期间将一些工作资料备份至云盘,被公司以违反保密协议为由起诉,索赔49万元。小莉告诉记者:“跟公司说了,考虑到可能居家办公才备份的,公司要求删掉,最终也删掉,也让公司确认过了。现在却收到公司的起诉状。”
6月10日下午,该软件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起诉属实,具体起诉情况问小莉本人最清楚。”
小莉被公司告上法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公司:违反保密协议侵害公司权益
6月10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小莉,她告诉记者:“公司在苏州,距离上海不远。3月初,因为疫情公司部分员工已居家办公。考虑到居家办公的需要,3月11日,我把工作需要的一些资料上传到云盘,后来被公司要求删掉,最终也删掉,也让公司确认过了。现在却收到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举证)通知书,公司起诉我,索赔49万元。”
记者从民事起诉状上看到,原告为苏州某软件公司,被告是小莉。公司起诉称:“年3月,原告在日常信息安全维护过程中,发现被告将公司成果文件上传至百度个人账户。此后原告约谈被告,但被告拒绝整改其行为。鉴于此,原告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在调查期间承认上传被告商业秘密事实。被告行为违反其签署的《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约定,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该软件公司要求小莉支付违约金元。
小莉告诉上游新闻记者:“3月前后,当时已有同事居家办公了,考虑到自己可能会居家办公,于是在3月11日,我把自己的部分工作资料上传到个人账户的云盘进行备份。3月29日,公司监察部突然通知我去问话,说我因为将工作资料上传到个人云盘,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我向他们解释说,是考虑居家办公需要才备份,并未分享泄露。”
随后,小莉向上游新闻记者发来该公司于4月1日下发的“关于公司研发中心员工违规通报及处罚决定”张贴照片和4月10日公司手机端企业号发布“关于对软件研发中心产品部小莉等六人的处罚通报”(以下简称处罚通报)的截屏图。
4月1日的通报宣布与小莉解除劳动合同,而4月10日通报显示,“小莉在职期间未经许可私自上传大量公司软件数据、客户数据等重要资料至自己百度网盘,使得公司资料面临泄露风险,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守则》第十二章信息安全,关于员工不得私自拷贝、泄露公司信息等规定,另外小莉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同时在公司调查小莉违规事项期间,某某直属领导,某某某其他四人聚众阻扰,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性质恶劣。给予小莉除名,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罚款一万元,其余四人各罚款五千元。”
2、律师:保密协议约束非常全面
该软件公司的起诉状称,“年7月,被告入职原告处,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约定: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与《保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软件公司的起诉状中进一步指出,“年5月,双方签署了《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其第三条第一款约定:非经甲方授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资料及物品脱离甲方公司控制。第五条第一款: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上一年度薪酬总收入的五倍。”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在看了上述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后表示:“这个协议写得非常完善,对劳动者约束非常全面,约定的保密义务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劳动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可能会认为个别条款不公允,可以拒绝签订,如果签了再来说不公允,除非有特别强的理由,否则不会被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对于协议第三条第一款中“不得脱离甲方公司控制”的约定,李力律师表示:“这是属于一种保密措施,至于如何理解脱离甲方公司控制,这就需要看公司关于保密的规则制度的界定,比如资料不能存放在个人电脑,携带公司资料外出需要审批等等,都属于不脱离甲方控制的措施。”
公司发布对小莉等六人的处罚通报。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对话小莉:公司通报扭曲事实,已申请劳动仲裁
上游新闻:公司处理通报显示,在调查你的违规事项期间,直属领导和其他四人聚众阻扰,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是怎么回事?
小莉:没想到帮我解围的同事被约谈,有人还提出了离职。3月29日,我被带到公司监察部的一个房间,三个男员工要求检查我私人网盘,并签署承诺书。我拒绝并提出去派出所解决,他们的态度变得恶劣起来,说些重话还恐吓我,也不让我离开房间,当时我就控制不住哭了。我要求直属领导过来,直属领导及几个同事到达后以我精神状态不佳为由,想带我去吃饭,被公司监察部的人阻扰,并威胁要将我们全部开除,多方交涉后,我才被同事带离房间。后来,帮我的5个同事被公司监察部约谈,有同事被迫写了检讨书,另有三位同事当场提出了离职,离开了公司。
上游新闻:你从公司监察部约谈的房间出来后,又找你约谈了吗?
小莉:是的。3月30日,我被再次叫到公司监察部指定的房间谈话,监察部的人继续对我施压,要求检查私人网盘并签署谈话文件,被我再次拒绝。我拨打了报警,公司也拨打了报警。随后,大家就去了派出所调解,在我请来律师沟通后,按照公司要求,我删除了所有上传网盘的工作资料,公司人员,警察当场确认。
上游新闻:在公司4月10日的通报说,你的行为使得公司资料面临泄露风险?
小莉:上传备份的资料,就是业务上的工作对接资料,公司也没有说明过是保密的。平时工作中,同事之间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