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成都市召开全市扬尘污染治理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建筑垃圾车辆乱倾倒的典型案例,成都两家物流公司分别被罚款8万元。
车辆行驶轨迹
现场,工作人员还展示了部分成都市扬尘治理大数据中心对车辆监控画面的截图。通过其中一张截图可以看到,车牌照为川AZ的车辆今年8月13日早上5点从北二三环之间出发,一路向北,于36分钟后,到达新都区新都镇封赐村附近。而在另外两张截图上还可以看到,该车当日早上5点32分、37分,分别停车2分钟、1分钟。当天早上6点左右,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青白江区巡查时,发现青白江区货运大道有一堆建筑垃圾,经调阅监控后发现,车辆川AZ于8月13日5点36分左右在此处倒过建筑垃圾。
车辆停靠点位及时长
经调查,车辆川AZ为成都国福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其在青白江区货运大道易家院子新起点实验幼儿园附近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分别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三)违反第六项规定,沿途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以及《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之规定,鉴于当事公司车辆将建筑垃圾倾倒在青白江区货运大道上,情节严重,建议要求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对当事公司成都福国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此外,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还发现车辆川AY在同日5点40分左右,也在该处倒过建筑垃圾。经调查,车辆川AY为成都蓝疆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其在青白江区货运大道易家院子新起点实验幼儿园附近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公司成都疆蓝物流有限公司被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红星新闻记者叶燕林聪图据成都市城管委
编辑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