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是一个以酒文化自居的国家;
通常来说,亲朋好友,小酌怡情;
但在职场,“酒”更是充当了一种很神奇的介质角色,它既是一种润滑剂,也是一种大杀器;
比如在某热播剧中,美女戴小雨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陪客户喝酒,拿下第一个单子的;
但在当代的更多时候,不是人人都有小雨那样的的好基因,可以对瓶吹;
很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酒桌上吃尽了苦头;
在现实中,酒桌文化,让滑头的人游刃有余,让老实人格格不入;
而借着“酒劲”大做文章的客户与领导们,拿喝酒做借口,出现的骚扰、闹剧、甚至mj、qj等惨剧,时有发生;
今天这事,就是跟酒有关;
8月7日深夜,阿里突然空降微博热搜第一!
原因是,
阿里女员工自曝遭侵害,领导趁醉酒4次进入房间!
到底是啥情况?
再好的想象力,也编不出这样的故事。
吃晚饭被灌醉后,一名女子在酒桌上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随后还被男商户借故带到另一个无人的包间猥亵,持续二十多分钟。
梦魇般的工作饭局结束后,更可怕的事情在后头。
这名女子回到酒店后,男上司偷偷在前台办了房卡,先后四次进入女下属所住酒店的房间。
不胜酒力的女子醒来后,发现自己浑身赤裸。接着发现床头柜有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
也就是说,同一个晚上,这名女子先后遭到客户、上司总共六次侵犯。
客户两次。一次在酒桌上,一次在没有人的其他无人的包间。
上司四次。在这名女子所住酒店的房间。
这不是故事。
这是年8月7日,阿里巴巴一名认证女员工,公开发布匿名信中披露的惊人内容。
“我躺在床上动不了,一直在哭,而曲一压在我身上一直在亲我摸我……我现在已经流干了所有的眼泪……一想到那些恶心的人对我做的那些恶心的事情,我感觉真的活不下去了。”
无法想象,当女生用文字一次次揭开自己血淋淋伤疤时是怎样锥心的痛。
围绕该事件的三个核心人物:阿里女员工、领导、商家。
后两者的身份分别是:
领导:阿里淘鲜达华北区商家运营组负责人王成文(花名:曲一),
商家:济南华联商厦集团商户张国。
阿里淘鲜达华北区商家运营组负责人曲一、济南华联商厦集团商户张国,他们究竟是业务往来,还是权色惯犯?
据了解,淘鲜达平台是阿里巴巴新零售战略的一部分,可联合实体零售商做到线上线下会员一体化、支付一体化、库存一体化、营销一体化、物流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
而济南华联超市作为济南的老牌超市,济南华联新开1家超市大卖场、15家便利店,签约3个新项目,年销售实现84亿元。
实体经济没落的这几年,华联后开展了超市值得买平台、济南华联超市+、华联家悦社区购等线上化转型,由此能看的出济南华联高层对数字化转型的重视,而张国作为此次与淘鲜达合作的商户之一,可以说是双方建立联系的重要人物之一。
曲一作为淘鲜达华北区商家运营组长,为“讨好”华联,不惜送上女员工的人生,曲一则违背职业经理人应有的操守,这样不择手段的举措,是华联员工张国的淫威,更是曲一的道德沦丧,两者可谓沆瀣一气、蛇鼠一窝。
从时间维度来看,事件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
1.事发到报案(7月27日-29日,3天)
27日,女员工与曲一出差济南,曲一与济南华联客户当晚灌醉女员工。期间,华联张国分别在席间、无人包间处公然猥亵女员工。当夜,女员工被送回酒店房间后,曲一折返前台办理女员工房间房卡,并先后四次进入房间,停留时间最长一次达20分钟。
28日,女员工全身赤裸醒来,发现内裤不翼而飞,床头柜却多出来一个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怀疑受到侵害的她,向曲一核实情况后,拨打报警。警察调取酒店监控了解事发当日情形,女员工配合警方身体检测、现场指认、收集证据。下午1点,曲一被派出所传讯。
29日,曲一在接受拘留审问过程中,否认指控并表示对方主动。
2.主动沟通到鱼死网破(8月2日-6日,5天)
2日,女员工返回杭州,第一时间找到九戎(淘鲜达负责人)、悦尔(HRG)、阿甘(淘鲜达LKA负责人)反映受害事件,提出开除曲一诉求,并得到3天反馈处理结果的承诺。
5日,相关负责人告知无法满足开除曲一诉求,并征求女员工意见,反馈6日处理。
6日,女员工正常参与公司周会,会后被单独告更高层级领导处理反馈结果依然是无法开除曲一。女员工私下维权无果,选择在公司群内发声、食堂发放传单等方式处理,公司则通过移除群聊、保安阻挠等途径应对。
3.公司私事到舆论热点(8月7日至今)
女员工以“阿里巴巴认证员工”身份在网络平台匿名发帖,详细描述受害经过。
该事件迅速在网络发酵,7日晚,“阿里巴巴”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单第一,阿里官方发布事件处理声明;8日早间6时,“阿里巴巴回应女员工”升至热搜第一。
按爆料人所说,事发第二天直接报警,生物学证据都会有的,只是为何尚未有警方拘人的消息?
如果看到一只蟑螂,说明看不见的角落里已经有上千只了。
整理了这位女生的完整叙述,有几个细节令人愤怒:
男领导王成文(嫌疑人)对于给女生灌酒、带女性见客户之类的事情非常熟练。
男领导实施侵害后还懂得销毁证据。这样的反侦察意识,要么是有备而来,要么说明就是老手、有过多次类似经验。
男领导仍然淡定的上班,就是吃准了女生不会报案。
女生7月27日受到侵犯,7月28日报案,期间并多次向公司求助得不到回应,还提到多位高管的不作为。
一位P8阿甘听完女生遭遇后竟然说:“现在我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只招男生不招女生了,女生不适合这个工作”。
女生在多次向公司求助无果后,才开始发传单,还遭到了十几个保安的驱赶。
女生在公司群曝光时,居然被强制撤回,并被移除了群聊。
目前,受害人已经报案。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8月8日凌晨在阿里内网发帖,用震惊、气愤、羞愧,表达对阿里一员工涉嫌侵犯女同事事件的感受。他同时表示,必须调查清楚,给全体阿里同学和全社会一个交代。
阿里巴巴内部已由蒋芳牵头成立独立调查组。蒋芳花名“灭绝师太”,曾长期担任廉正反腐部门的主管,现任张勇的国际业务特别助理兼集团副首席人力官。
有没有公关?
这事不仅仅是涉嫌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等刑事责任。
阿里作为企业,如果未尽到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其他参与人,安排饭局、协助灌醉的,应视为共犯追究。
该女员工的男领导,除了涉嫌上述的“强制猥亵罪”外,还涉嫌强奸罪。
阿里在该事上处理不公,涉嫌包庇。
现在的阿里,似乎已经不是马云时代的阿里了,对违反规则的不再挥刀斩乱麻,而是利益至上。女员工被如此性侵犯,接到投诉后,迟迟不决,有包庇之虞。
在女员工投诉到网络曝光的几天之内,阿里的相关人员做了些什么?应该全面调查,给女员工与社会做一个交代。如果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则是妨害司法,作假证明的则涉嫌包庇罪。
刑事责任:刑事的两个罪名,大家比较熟悉的强奸罪,毕竟吴签刚进行了一波普法。强制猥亵罪,主要是在酒桌和KTV中,猥亵和灌酒的行为。《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职场性骚扰预防的措施,并且需要设置投诉渠道并进行调查处置。且不说,该案是否涉嫌强奸,仅仅是KTV陪客户、灌酒,这些行为,实际上都是很多企业决不允许的。
职场性骚扰的体现其实很多,尤其是在酒桌中,聚餐时指定女性员工座位、灌酒、*段子等等,这些行为实际上都是极其的不恰当。
网友:这个事件发生在七月底,今天上热搜才有反馈,阿里早干嘛去了?
“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上不去热搜,能上热搜的只有“阿里巴巴”:
而阿里巴巴的热搜又从第二降到了第九,然后被推回第三,却始终上不了热搜第一——但阿里这个事情,上个热搜第一并且挤爆热搜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女性用户基本对此事表示愤怒和恶心,表示如果此事为真,以后将再也不用支付宝了;
曾在阿里巴巴工作过的人则表示尴尬,认为马云离开后的阿里已经不是曾经互联网价值观标杆的那个阿里了。马云退后,阿里再也没有那个味道了。
多方大V纷纷发声,舆论开始掀起高潮。
管鑫sam表示:不管有没有发生性侵,安排女员工给异性领导/客户唱歌陪酒本身,就是把女性作为一种“资源”去交换、利用。
某大V:阿里这次会不会像蒋凡那样处理?如果真这样处理,资本控制舆论将坐实,中央可能又会重罚微博。
公关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
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
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
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东子当年出事,热搜直接指名道姓:
我找不到完整版,但我记得那段时间你基本看热搜关键词就能看出东子发生了啥事。
有“路透社刘强东”、“刘强东性侵”、“刘强东被捕”,有零有整,连续剧似的。
再看阿里这波:
不知情的,还以为阿里在搞促销呢。
可惜,媒体这块,东子属实没整明白。
背后的逻辑
公关这块,我猜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引导公众将注意力聚焦在低杀伤力的信息上”。
删帖啊限流啊这些也会做,但这些是辅助技能,其实效果一般。
我们先回顾一下核心信息:
阿里女员工称被上司带去陪酒;(1)
酒桌上被商家猥亵;(2)
醉酒后被上司开房性侵;(3)
要求公司内部处理,无果,被迫发传单;(4)
因为没有司法机构的最终确认,我权且将以上整个事件称为一个“故事”。
那请问新闻学传播学公关学的小胖友,从企业公关的角度出发,以上4大点,哪一点对企业形象的杀伤力最强?
第4点,受害者称,“要求公司处理,公司有拖延甚至威胁行为,导致受害者被迫在公司食堂发传单”。
因为这三点,都可以归结为上司和商家的个体责任。虽然对企业形象有冲击,但只要对外释放一个“坚决处理”的立场,是可以争取大众情绪的宽容的。
公司那么大,肯定有败类嘛。“企业主动安抚员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后还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多么完整而坚实的解答。
但第4点不同。如果把第4点的信息专门摘出来,那这个故事就不是一个混账上司性侵女下属。
是一个公司体制在包庇强奸犯、威胁压迫受害者。法律上的连带麻烦不用说,舆论影响会非常恶劣。
怎么办呢?
引导公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