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发布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民营物流企业50强的通知
物联科字〔〕85号
各有关协会、有关企业:
年,物流业经受了国际严峻环境和国内疫情等多重考验,在畅通经济内外循环、保障产业链畅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优秀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继续在全国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依据调查结果发布‘中国物流企业50强’‘民营物流企业50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调查对象中国物流企业50强:我国经济领土内登记注册从事物流服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经济类型独立法人企业,且年物流业务收入大于30亿元。
中国民营物流企业50强:我国经济领土内登记注册从事物流服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民营法人企业,且年物流业务收入大于10亿元。
方式及时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会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按照资料提交、公示、发布等程序完成调查发布工作。请各地协会积极宣传、鼓励、推荐相关企业申报,以提高上榜企业的代表性。
调查企业自愿上报材料,下载本通知附件报表,如实、完整上报年全年(1-12月累计)数据信息。《年企业经营及创新报告》应与填报数据相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介绍、经营情况、业务创新和行业展望等。请调查企业于年7月29日(周五)之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word版和pdf版骑缝公章,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联系人:孟圆胡焓
高帅
邮箱:clicwl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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