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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如何简易生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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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想以生效规章制度约束员工,但公司又不存在工会或职工代表,如何让公司规章制度通过较为简易程序生效呢

公司规章制度民主程序为:1.用人单位将草拟的制度交给职工代表或则全体职工讨论;2.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正对具体的制度内容提出具体的方案和意见;3.待具体的方案和意见反馈到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就意见和建议与工会或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协商,并就协商达成最终的草案;4.形成的最终制度予以公示或则培训。

若用人单位仅仅达成第一项:用人单位通过局域网、OA办公系统或则电子邮箱将即将实施的草案公布,并明确需要全体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未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且期限届满的,该草案自动生效。是否可以认定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且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详见浙江省最高任命法院()苏民再号案件。

判决依据《合生元员工手册》、《合生元奖惩管理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能否作为处理双方劳动合同争议依据。用人单位依据该制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系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法院认为:随着现代化办公方式的普及,用人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局域网、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与交流已成常态。本案中,合生元公司将《合生元员工手册》(征求意见稿)、《合生元奖惩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体员工公布,并明确征求员工的意见或建议。员工若认为征集意见稿内容不适当,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如五个工作日未提交意见,则视为无修改意见或建议。期满后,合生元公司将《合生元员工手册》、《合生元奖惩管理制度》通过OA办公系统正式向全体员工发布,并提醒员工与及时查阅、遵照执行。以上事实证明,合生元公司将拟实施的规章制度通过OA办公系统现行征求员工意见,员工如人为征求意见稿内容不适当,完全有权利向合生元公司提出,进而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员工未提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不意味着平等协商程序未履行。故《合生元员工手册》、《合生元奖惩管理制度》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行*法规之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可以作为合生元公司用工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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