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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频现财务造假造假后果有多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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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慧辰资讯(*ST慧辰)公告显示,今年4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现已调查完毕,并于年12月7日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财务造假涉及该公司IPO期间及上市后连续三年年报。

*ST慧辰及公司多名董监高、信唐普华总经理等均遭到处罚,其中公司被责令整改及警告,罚款万元,其他责任人被警告,罚款万到万元不等。合计处罚金额达到万元。

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连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年,因涉嫌财务造假而被监管处罚的不在少数,今年以来包括紫晶存储、江西奇信集团、罗普特、*ST慧辰、起步股份、金通灵科技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因财务造假遭到严处。同花顺数据显示,以披露日期为准,11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已有36家公司因财务信息造假收到了来自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及交易所的罚单。若中介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不能有效识别造假,被处罚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下文将盘点IPO企业常见财务造假手段、处罚规定及经典案例。

一、IPO企业常见财务造假手法

发行人财务造假的目的一般很明确,或使公司的财务指标,如利润、营业收入、资产规模等达到基本发行条件;或使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业绩保持增长态势,争取更好的发行价格。

汉鼎咨询查阅过往案例发现,IPO财务造假的手法大多有相似之处,为达到上市的最终目的,IPO企业最常采用的财务造假手法为虚增收入,其后依次为虚增资产,虚减成本、费用和负债,通过关联方实现自有资金体外循环,最后是挪用资产。

首先,IPO企业为实现虚增收入的目标,采用最多的方法为虚构销售合同、工程合同、开展虚假业务、收货证明、项目结算书等一系列收入确认相关资料,从而虚构业务收入和利润。

其次,IPO企业为实现虚增资产的目标,通常会采用虚增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银行存款等手段,例如将应收客户不同合同项下的款项裹在一起,让人无法一一对应,用新账还旧账等;或当存货难以盘点时,伪造采购数量,使现金流向难以追踪。

另外,IPO企业为实现虚减成本、费用和负债的目标,采用最多的方法为少计、少结转成本和虚减费用。

二、对财务造假行为的相关法律处罚规定

目前我国多部法律及规定对财务造假及相关方,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且大都涉及到追究刑事责任,因此IPO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后果不堪设想。以下为相关法律规定关键内容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法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会计法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年修正)

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IPO企业财务造假案例盘点

具体到财务造假的识别,证监会稽查总队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刊文详述如何识别财务造假,其中表示财务造假手法在逐步演变,手段日趋复杂,监管层面会重点通过结合非财务信息分析财务信息的合理性、分析关键的财务数据和资料、从第三方获取关键证据证实等方式识别财务造假,下文汇总了部分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一)虚增收入1.征图新视:销售真实性、收入截止性问题存疑,督导组多角度发现财务造假实锤

根据《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年第3期披露的IPO现场督导的案例,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真实性、收入截止性问题被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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