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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增值税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4月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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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税家》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助您企业合规税务筹划,合规节税!

 

 就刚刚!税务局传出好消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退税!这是怎么回事?让我们看看。


  实行大规模退税!


  税务局刚通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先征后返*策,为稳定宏观经济市场提供有力支撑。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根据《*府管理工作分析报告》的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制度,并针对我国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要抓紧出台和实施稳定企业经济安全运行的*策。今年增值税退税规模约为1.5万亿元,这意味着我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可以直接通过对各类金融市场信息主体的高效救济措施。它是稳定市场竞争主体增长和就业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也是节约税源和大力完善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紧接着,3月22日,财*部、国税部门公开发布《进一步增加最终增值税退税*策实施公告》(财*部税*司年第14号公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增值税先征后返安排。


  关键点:


  1.强化小微企业增值税退税*策。


  每月全额返还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补贴*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存货税收补贴一次性返还。


  2.增加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策的“生态环保”、“交通运输、仓储、邮*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


  先进技术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策研究范围不断扩大到符合社会条件的制造业等工业发展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工业分析企业资本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


  3.保留退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或B;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没有骗取代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年4月1日起,不享受即征即退、税后退(退)*策的可享受。


  4.增量补贴和退税


  (1)纳税人在获得一次性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退税为本期较年3月31日新增加的留抵退税。


  (2)纳税人取得储备税款一次性退税后,增值储备税款抵减额为税款抵减额。


  5.退税计算


  允许增量税额=增量税额x投入构成比x%%(2)允许企业退还的股票免税额=股票免税额投入可构成比例x%%。


  进项比例,年4月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发票综合数字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税控统一发票)、收费公路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证明代表同期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


  6.申请时间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年4月起多计的税款。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自年4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返还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从年5月的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保留的税收抵免。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自年4月申报纳税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


  符合社会条件的中型公司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从年7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国税管理机关申请使用股票免税额一次性返还;发展符合经济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物流企业,可从年10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免税额。

7、本公告自年4月1日施行

现在园区对入驻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企业实行税收扶持奖励,具体*策如下:

企业在园区所在地纳税,园区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奖励扶持,奖励比例在60-90%,

增值税享受一级地方留存50%:

增值税额0-万,奖励比例为纳税额的50%;

增值税额-万,奖励比例为纳税额的60%;

增值税额万-万,奖励比例为纳税额的70%;

增值税额万及以上,奖励比例为纳税额的80%。

纳税大户还可申请一事一议,奖励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企业所得税享受一级地方留存40%,奖励比例和上诉一样。

个体户双面*策,具体如下:

单月开票额不超过10万,季度开票不超过30万,年开票额不超过万,且,不开增值税专票,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免征。

注:单月超过十万,单月纳税。

自然人代开*策,具体如下:

自然人代开是个人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但无法出具发票。现在自然人代开*策是核定个税1个点,再加上增值税,附加税,和第三方的服务费,不超过三个点。

自然人可以自己去税务局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需要缴纳20-40%的劳务所得税,相比自然人代开*策3个点,无疑增加了成本。上午递信息,下午就能开发票,还有完税凭证,无需再缴纳其他税。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企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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