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白癜风医院比较专业 https://yyk.familydoctor.com.cn/2831/map/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还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你可以不给,但是法院不一定这么判。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年全国劳动争议裁判文书总量为份。全国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54万多件,企业败诉率高达80%以上,涉及企业补偿赔偿等支出约亿元。
本文的辞退是指企业单方解除,这是复杂度最高、最考验HR劳动法知识的解除方式,很多企业做单方解除时都会跟律师沟通细节并进行确认。
在之前的很多文章中,曾通过案例的方式,讲解过单方解除的注意事项,包括辞退通知书送达的方式。
下面详细的归纳总结一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合规的辞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
0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02
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单方解除最核心的是证据、依据和解除流程。
(一)证据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类型可以是视频、音频、签字文件等。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围绕证据类型采用不同的方式。
如视频证据可以查看公司是否有监控拍摄到员工违纪的情形,或者有其他现场人员通过手机拍摄了视频。
音频是指是否有违纪情况发生时当事人的录音,亦或是进行谈话的录音。
签字是指发生违纪行为后,员工提交的签字的检讨书、情况说明等,文件应描述了相关细节,能够确定责任和违纪事实。
这些证据的来源有些是主动获取,有些来自于第三方,还有一些来自违纪者本人。不论如何,都必须真实,都能够充分证明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
获得证据后,我们需要判断是不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情节轻微,未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可能并不适用于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进行单方解除。
(二)依据
依据指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是否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常见的有旷工3天以上、虚假报销、不服从工作安排等。
如果这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列不全怎么办?
从客观上说,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法穷尽一切严重违纪行为。建议可参考其他企业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定义,同时结合企业的价值观、公序良俗,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划分和定义。
定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尺度应如何把握?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于严重范围企业规章制度并没有做详细规定,企业可以自己去定义这些违纪行为,但是如果不太符合一般的逻辑,可能会被判定为制度过于严苛而得不到支持。如迟到5次和累计迟到20次,这两种情形哪种更适合定义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显然,对比之下,20次可能更合理。因为这明显属于屡教不改,不尊重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有了制度,是否就妥当了?
如果不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这个制度依然是无效的。
在有工会组织的情况下,拟定和修订制度应听取工会意见并保留证据。在没有成立工会的情况下,可以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来履行民主程序。如果也没有职工代表大会,就只能通过邮件等形式全员进行意见征集反馈了。
全员意见征集可能会有许多人提出不同意见,但是最终是否需要修改,实际上决定权还是在公司。
经过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是否就生效了?
经过民主程序之后,规章制度只是合规,还未生效。
要生效,必须履行制度公示流程,就是让员工知晓制度中的规定。
制度公示的途径可能会有通过邮件、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