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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打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和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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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高院公布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张洋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赌博和非法控制交通运输“带路”市场犯罪案被列为典型案例,以张洋为首的19名涉黑团伙成员和沦落成为黑社会性质“保护伞”的执法人员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黑老大化身“董事长” 非法获利上百万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洋等人以狱友和老乡关系为纽带,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吸毒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张洋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刘强、袁恒、陈志明、任易超等人为骨干,以殷超、罗宇祥、赵鑫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拉拢、腐蚀交警、运管、派出所等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及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人员,非法垄断乐山等地赌博市场和“带路费”市场等非法行业,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贿、聚众斗殴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殴打致伤4人,损毁他人财物10余件次,强索12家物流公司和余人次,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万元。被告人张洋等人将上述违法所得用于向组织成员发工资、购买作案工具、分发躲逃费用、吃饭抽烟、慰问送礼和贿赂、收买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及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人员等,在组织成员出事时,为组织成员摆平事端,寻求非法保护,以维系该组织的发展与稳定。在该犯罪组织中,被告人张洋总体负责,决定和安排组织中的一切事务,直接贿赂相关公职人员和收买拉拢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人员王彬、向刚强、陈磊等人,被组织成员称为“董事长”“张总”“大哥”;被告人任易超、袁恒各带领一帮手下负责经营赌场和排除竞争者;被告人刘强、陈志明各带领一帮手下负责“带路”市场敲诈和打砸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逐渐约定俗成了不准吸毒、不准挪用组织收入,违反者被殴打或开除等组织纪律,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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